发信人: IAMERA (我是泡面), 信区: Girls
标 题: 那些年,我们一起备过的胎
发信站: 南京大学小百合站 (Mon Apr 2 23:10:50 2012)

要说我的大学生活,翘过课、挂过科、被偷过自行车、打过架、抽过烟、喝过酒、寝室呆
着玩游戏、考试拿过a、阿康吃过烧烤、图书馆自习过、打过工、做过家教,唯一没有的就
是一场人生最美好的爱情。然而,我从来没有后悔过,我将自己几乎所有的心思,都放在
了一个女孩儿的身上,那个人,曾是我最喜欢的姑娘。

第一次见到L是在大学入学的第一天,晚上,我们辅导员给我们开个班会,我早早的和
室友来到了教室等待着辅导员第一次演讲,就在无聊之时,L就这么不经意间的走进了教室
,一头披肩长发,一件黑色体恤,一条牛仔裤,陪着一双黑色的皮靴,刹那间,我的目光
就被她吸引,伴随着夕阳的余光,那一幅画面,永远的留在了我的记忆之中。

从那时起,我就开始注意起L,班级很大,一起上课的时候,总喜欢坐到教室最后面,
偷偷的看她两眼,即使这样,我也觉得很满足。

大学第一年的生活,我们总是在摸索,摸索着怎么选课,摸索着怎么拿学分,摸索着
整个校园的点点滴滴,摸索着怎样收获一场完美的爱情。日子就这样缓缓的过着,平淡而
又充实,我仍然在每一次课上,静静的看着那个女孩,她不是那种美的放到人堆里就能跳
出来的那种,她的美是一种安静的美,古典的美,就和她的人一样,第一眼看到之后,会
让人再也无法忘怀。日子如果光有平淡也就不会再有后面的那些故事,就像海面一样,再
平静也会有起风的一天。

那天,在寝室睡觉,室友兴冲冲的跑进来说:“你们知道我们班那个L吗,今天被P叫
出去一起晨跑了。”当时的我,突然有了一种感觉,那种满心酸楚一瞬间填满了我的胸口
。我对着室友说:“人家晨跑管你鸟事,自己的事情管管好就行了。”那一整天,我都恍
恍惚惚,晚上一个人站在走道里的窗边,喝了4罐啤酒。。。之后上课的时候,我经常看到
P会到L的身旁和她说话,渐渐地,我也就不再看L了。也许是自己表现的太明显,还是被寝
室那群魂淡知道了我的心思。他们总是会鼓励我,说去吧,去抢吧,你又不比P差。但是对
于我来说,心里总是有那么一些芥蒂。事情就在第一次大学秋游的时候改变了它原来的轨
迹。

第一次秋游,我们安排去安吉,最后的那半天,被安排爬山,那座山是刚刚开发的,
很多道路都是很泥泞的小路。下山的那一头,特别难走。在上山的时候,我排在队伍的后
面,L在队伍的前面,当时室友就死命的把我推到了L的后面,然后说,你要做就去做,不
要每天晚上一个人喝酒。也许是被什么刺激了,然后我就一路陪着L和她室友,一起下山,
每当有台阶的时候,我都会拉L一下。回去的车上,大家一路熟悉了点,聊聊这,聊聊那,
一来二去的也就慢慢的熟悉了起来。

L喜欢看火影,我就翘课,一天从早上9点30开始,看到一教关门再回来。L喜欢岩井俊
二的电影,我就四处找碟,回去研究。L喜欢看什么碟片,我可以把复旦周围所有的碟片店
一张一张的寻找,有时候,发现自己跑着跑着就到了五角场。L邀请我一起自习,图书馆里
有蚊子咬他,我把牛仔裤卷起来,然后腿上密密麻麻的都是小包,还笑嘻嘻的告诉她,他
们都叫我“蚊香”。上课上到一半,外面下暴雨,我可以从南区冲回7号楼,那把伞再冲回
去。一切的一切,只因为我相信,只要真心,没有不能改变的,其实那个时候我已经知道
了L原来有男朋友,高中时候就谈了,那个男的只不过是个高职的,我告诉自己,慢慢的等
,总有一天,她会发现那个男人配不上她。

L似乎也觉察到了什么,开始慢慢的避开我,或者回绝一些我想送她的东西。世界上有
那么多书是因为总有那么多巧合,关于爱情的那一些,我们通常把它叫做缘分。我本来不
相信缘分,但是它确真真实实的来到了我的身边,只不过,用了它的反面。

大一的一天,我想约L去吃哈根达斯,躺在床上,用破手机,花一个下午编辑了长达3
个短信的长信息,但是快完成的时候,不小心一滑,手机摔在了地上,电池板也摔了出来
,我默默的拿起来,开机,重新再打,打完之后发出,然后死机,我不相信,关机重启,
再来一次,这次很顺利,我正想着L会不会答应的时候,突然室友大叫一声,咦,奇怪了,
这么好的天怎么突然开始下雨了。那一刻,我突然觉得,天竟然都不帮我。果然,L回信就
是那一句,下雨了,不去了。

很多时候,我们总是在坚持,我们总是想靠自己去改变些什么,但是事实总是告诉我们
,你能改变的只有那么些许而已。也许是L的男友知道了我,也许是其他的一些原因。大二
军训开始,L就不理我了,发消息不回,能避开就避开我,那一段时候,我觉得自己向个无
头苍蝇一样,四处乱转,打听消息,到底什么情况。知道有一天,L发了消息,意思就是希
望我能想开些,感情的事情,没有办法的。那天晚上,我第一次买了一包烟,11点的时候
,一个人独自坐在南区体育馆的台阶上,默默的看着一个又一个的烟头,在空中散开,想
象着,那为何不是为我绽放的那一些烟花。

年轻的时候,我不是一个容易放弃的人,从那天起,我开始更拼命的追L。但始终,没
有任何的改变。真正让我伤心的事情,发生在大二下半学期,那是次班级聚会,第一次喝
酒喝到醉,我躺在室友的桌子上,大叫着我好喜欢L,室友拿着手机打给她,说,L你知道
吗,lee真的很喜欢你,她只说了一句,太晚了,睡觉了,晚安。那天晚上,我跑到楼下,
花了将近一个月的生活费,买了99朵玫瑰放在寝室,想等L来的时候送给她,那一个月,我
每天只吃口留香包子,早上2个,中午3个,晚上2个,现在想来,真的可笑啊。终于在讨价
还价之下,L答应收这束花,我在她的寝室楼下把花给了她,她说了声,谢谢,然后进了寝
室楼,后来她们告诉我,她在进楼之后,转手把花送给了阿姨。阿姨开心的要死,连说谢
谢谢谢。。。

后来,后来课也少了,L来学校的次数也少了,我也懒得去上课,总是我在寝室打游
戏,期间也谈过一次恋爱,以被劈腿收场,历时2个月,也算拉过女孩子手了。再后来,再
后来的那些事情,我不记得了,也许更多的,是我不想再去记得。我大学也再也没有谈过
恋爱,直到毕业。。。

现在,L已经结了婚,做了母亲,而我,还是一个人,上班、健身、回家,过着三点一
线的生活。很多时候,别人问我,说你后不后悔大学的时候就盯着这么一个女孩,还弄的
这么悲剧,每当那个时候我总是笑笑,心里还是会想起那个穿着黑色体恤,牛仔裤,一双
黑色皮靴,一头披肩长发的女孩,仍会想起那个美丽的黄昏,那副美丽的画面。我想,也
许有一天,在她老去的时候,能够瞬间闪过一个画面,里面有我的身影,也就足够了,就
像黛西抱着本杰明巴顿的时候那样,那一刻,我觉得她认出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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