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jcj (☭发帖惊动党中央☭), 信区: AutoSpeed
标 题: 昨天车被4s工作人员试车与摩托相撞的协商处理结果
发信站: 南京大学小百合站 (Thu Sep 18 21:54:22 2014)


昨天中午11点事情发生后,当场及下午分别谈判了两次,今天下午再一次去协商处理办
法,4s今天先是提出把我车修好再赔偿我2.5万,我不同意,坚持要么换新车要么退车,最
后4s同意。
随后初步起草了一份协议,还没签,双方回去再想想有没有补充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还想请问版友有没有需要修改或补充的,还有后期处理事情时有啥注意的。

协议
甲方:4S店
乙方:本人
2014年9月17日,甲方员工驾驶乙方轿车,在xxxxxx十字路口,发生与摩托车相撞的交
通事故,造成乙方轿车损坏。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赔偿乙方全新同款同色轿车一辆。装潢、保险同原车一致。
2、乙方提到新车后,轿车所有权益归甲方所有,品牌型号xxxxxxxx,乙方(车牌号)
轿车归甲方所有,发动机号xxxxx,车架号xxxxxxxxxx。登记日期2014年8月1日。双方移交
证件有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附加税证、保险单据等。
3、原车辆过户,应在两个月内办清,费用由甲乙方承担(此处刚发现,我认为应是甲
方承担,回头再商量),乙方及时配合提供所需手续。(包括保险费、附加税等过户)
4、从2014年9月17日11点前,乙方在用车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章等责任由乙方负责。
5、在新车提车前甲方承担乙方每天100元交通费。
6、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采取法律手段。
7、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大概就是这些,不知道4s还有没有什么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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