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spriteup (spriteup), 信区: V_Suggestions
标 题: 硕士研究生不平等条约?
发信站: 南京大学小百合站 (Fri Sep 19 22:26:49 2014)


RT,暂时隐去学院名称,因为目前没有了解到每个学院的情况。只吐槽,不骂人。

协议的大概意思是,硕士研究生必须念(做)满三年学习(科研)时间,否则赔款人民
币3万元。
硕士生学费是由自己出的,虽然有所谓的“学业奖学金”,不过似乎不是由院里出资,
院里在财务方面损失看起来并不大。另外,协议里面“平等协商”“共同遵守”似乎也是
扯淡,因为甲方不像是“遵守方”,协议里面没有提出甲方需要遵守什么。只强调乙方的
义务,没有申明乙方的权利;私以为,这份协议谈不上“平等”二字。

不知道院里是出于怎样的心理,要强迫2014级硕士研究生签订这样的协议,希望给出解
释。3万元对于没有正式工作的在校学生,可不是小数目。

另外,甲方“南京大学**学院”,到底指的是哪个部门或者负责人?院长(办公室),还
是院教务处,又或者是其他?希望能给出一个更明确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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