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LawStudent (法·衡), 信区: V_Suggestions
标 题: 【建议】建立学生争议仲裁委员会
发信站: 南京大学小百合站 (Thu Oct 2 01:02:35 2014)


南大校园里充斥着各色学生组织,极大丰富了课余生活,但是也带来许多纠纷。文化生活
中占重要部分的包括大量联赛还有其他比赛,都涉及社团规则的执行问题。事实上,社团
对学生是压倒性优势,学校总是隔一段时间就出现一些社团裁决或有意或无意的不公。公
正需求是人的基本需求,虽然校园纠纷不必闹到类似诉讼的地步,但是没有救济途径势必
会带来诸多不快,同时会引发各种舆论事件,严重影响校园生活的和谐。

因此,我建议,在校学生会或校团委,或校学生会和校团委的共同领导下,建立南京大学
学生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有权部门的规则制定,选取有裁判专业能力的,意即,有法理
逻辑和解释推断能力的在校生,独立于社团和相对人(自然人或法人)之外,对争议根据
有权部门制定的仲裁规则,参照行政诉讼的方法,实施中立仲裁。在此过程中,同时培养
当事方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都是一件幸事。因为,如果校园都是一个规则真空或者丛
林规则的地域,那么文明社会是难以期待的。

非常欢迎关于实施细则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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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南京大学小百合站 http://bbs.nju.edu.cn [FROM: 114.229.178.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