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suyaa (在水一方), 信区: Pictures
标 题: 被蓝湾咖啡宰了,咋办?
发信站: 南京大学小百合站 (Mon Feb 17 14:54:54 2014)




2014年2月16日下午,我在蓝湾咖啡(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34号三楼)大厅消费53元
,结账时工作人员称最低消费30元/人,我当时和工作人员争吵起来,我说你们最低消费标
准没有尽到书面或口头说明,工作人员对未尽说明义务不予否认。我同行的一个朋友支付
了120元。
最高院于2014年2月初明确餐饮场所设置最低消费是违法的,即使合法,最低消费没事
先告诉消费者,也属于违法行为。

本人处理方式如下:
1、向物价局、工商局投诉。工商局说是物价局管、物价局说是工商局管。我便打了12345
,由市政府决定谁来管。
2、蓝湾咖啡的广告牌设置不合理,原来店面的“狮子楼茗茶社”的招牌现在还没撤下来。
向城管局投诉。
3、如工商、物价部门处理不力,对工商物价部门提起行政诉讼。并对蓝湾咖啡提起民事诉
讼。

大家有何妙计教训一下蓝湾,请不吝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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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南京大学小百合站 http://bbs.nju.edu.cn [FROM: 221.226.6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