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nuanbing (暖冰), 信区: ShanDong
标 题: 公qq我有个问题
发信站: 南京大学小百合站 (Wed Apr 22 22:39:37 2015)


如果在公园的长椅上面,有个无主的手机
拿走不交给警察叔叔,最多是没有拾金不昧的精神。怎么也不会和盗窃联系上。

为啥学习操场就不一样了,一下从道德层面上升到刑事案件了。

好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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