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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高校教授收入相差十多倍 部分教师月薪不如民工
发信站: 南京大学小百合站 (Sat Oct 27 08:06:04 2012)

2012年10月26日 17:11 北京晚报
2012年《北京社会发展报告》近日由社科文献出版社出版。蓝皮书研究人员对11所北
京市属院校、7所部属院校进行了问卷调查,并在高校召开多场座谈会,对目前高校教师收
入状况进行分析。

相同职称收入相差数十倍

调查发现,不同高校、不同院系、不同个人从市场中得到的收入千差万别。问卷调查
的数据表明,如果将教授的年收入划分为从低到高的10个组别,每个组别包括10%的人数,
那么收入最低的10%的教授2010年的人均年收入仅为5.6万元左右,而收入最高的10%的教授
则为33万元,最高者为最低者的5.9倍。对副教授做如此的10阶梯划分,可得出收入最低的
10%的人2010年的年收入仅为4万元,而收入最高的10%的人则为18.4万元,最高者为最低者
的4.5倍。讲师收入最低的组为3.1万元,而收入最高的组则为12万元左右,最高者为最低
者的3.9倍。

如果不做分组而直接对个人进行比较,则同一职称者之间的收入差距更大。其中,教
授2010年的年总收入最低者只有4.95万元,最高者为79.7万元,两者相差15倍。副教授20
10年的年收入最低者只有2.8万元,最高者为67.1万元,两者相差23倍。讲师最低者只有2
.2万元,最高者为57万元,最高者为最低者的25倍。

在外兼职讲课收入方面,北京地区高校教授2010年最低者为500元,最高者为6.5万元


在承担课题所得收入方面,北京地区高校教授2010年最低者课题费为0元,最高者为5
6万元。副教授2010年课题费最低者只有200元,最高者为8万元,最高者为最低者的400倍


部分教师收入不如民工

“市场化”收入体制和教师之间收入的急剧拉大,对教师的教学工作和科研积极性产
生了消极影响。其特点之一,是注意力和精力较多地投向能够挣钱的“市场”,而相对忽
视、偏离了“本职”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而老师们对此也感到无奈:一位教授表示,老师
中能挣大钱的毕竟是少数,大学老师的相当一部分只靠学校给的仨瓜俩枣。越是基础课老
师,收入越少。一位博士教师算了一笔账,北京市的技术工人月收入已经有三四千元,有
的达到了五千多元,而自己得到的国家部分是1100元,学校给的是2500元,加到一块不到
四千元。青年教师们感慨:读了二十多年书,收入不如初中毕业的农民工。教师的基本工
资低于社会主流群体,为应对生活压力只能为“稻粱谋”。

蓝皮书课题组进行了“科技人员收入和积极性调查”,对高校教师、科研单位的科研
人员、农林科研单位的科研人员、企业的研发人员、医疗部门的医生进行问卷调查。问卷
数据表明,高校教师的教学工作积极性在五大类专业技术人员中最低。高校教师的工作投
入比处于第一位的医生低大约10个百分点。高校教师的科技创新积极性在各类专业人员中
也最低,比创新倾向最强的农林科研人员低大约20个百分点。

建议高校教师公务员待遇

专家建议:高校教师应该得到社会中上水平的收入。应明确对高校全职教师实行公务
员待遇,甚或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务员系列。应建立统一性的工资制度,使相同职位的
教师的收入基本相同。同一个学校的各个院系,同样级别的教授,其工资应基本相同。北
京市属各高校之间、市属高校与部属高校之间,同样级别教师的收入应该基本持平。

对教学、科研工作相对突出,工作时间较长的教师,提供特殊的物质奖励。对踏实教
学、保证质量的教师提供特殊津贴。

应该对教师提供合理的市场保护,给他们构建一个防波堤以缓解市场的冲击。为此,
应该为教师提供最起码的甚至相对充分的福利,包括住房、医疗、子女教育和老人赡养。

同时,应该规范高校和教师的市场行为,将市场经营限制在狭小的范围之内。如限制
教师的个人性市场经营。限制教师在外兼职全职和半职职务,禁止开办公司并担任负责人
。本报记者 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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