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slijm (slijm), 信区: sysop
标 题: 谁有彻底删号权利?这种彻底删号能说判就判吗?
发信站: 南京大学小百合站 (Wed Oct 5 18:47:27 2011)
请问站长:
我的小号sadas 被彻底删除了,那号用了至少5年了,就因为看不惯girls版主lyandlj作为
骂了他2句,就被判了彻底删号?
这种百合最高惩罚怎么他一个人就能判罚? 我查了下他除了版主好像还是投诉版站务。这
种集各项大权于一身,是不是很容易造成权利的滥用。 像我这种上百合10年的老用户,就
因为忍不住就骂了斑竹2句,就祭出百合最高处罚 彻底删号?请问是不是太儿戏了,这是
太伤我们这种这么多年喜欢百合,关心百合的老战友的心了? 不论因果,骂人是不对,这
点我承认,可年轻人谁没有冲动的时候? 百合骂人的多了去了,包括lyandlj他自己就骂
过人。 就因为我骂的是版主,就罪加好几级,直接判死刑了,还斩立决?这是不是太欺负
人了?
附判刑书,及lyandlj骂人的话,缘由证据我都给不出了,号都被彻底删除了。站长看着办
吧,不行这辈子大不了不来百合了。幸亏lyandlj不是法官啊,不然我现在就是死刑,还斩
立决了!
以下是封禁原文:
发信人: BBSOP (百合讨论区管理), 信区: Announce. 本篇人气: 23
标 题: [公告] 删除账号sadas
发信站: 南京大学小百合站 (Wed Oct 5 15:33:17 2011)
原因:MAIL粗口。
处罚:删除账号。
账号将于公告发出7天后彻底销除,
请在此段时间内用POP3方式转移信件,并及时备份Blog文章。
依据:《南京大学小百合BBS用户管理办法》
第53条 本站用户不得在本站发表带有粗口、不文明用语、人身攻击、辱骂他人的
文章,否则:
1)情节较轻的,封禁版面POST权或全POST权1-2周;
2)情节较重的,封禁全站POST权3-6周;
3)情节恶劣者删除账号。
利用谐音、外语、方言进行粗口、人身攻击的,使用隐讳粗口以及易引起
歧义的字母缩写的,在可辩识的范围内同样处理。
第70条 本站用户在信件、聊天信息中发文违反本管理办法规定的,除特别说明的
外,均比照发文违规的情况处封禁相应权限。
证据:
相关文章已备份,这里不便列出。
发信人: lyandlj (阿尔萨斯的泪), 信区: Boys. 本篇人气: 13
标 题: Re: 当一个男的真正喜欢你的时候.......求安慰!!
发信站: 南京大学小百合站 (Tue Sep 27 09:12:06 2011)
DB了啊,哈哈
--
※ 来源:.南京大学小百合站 bbs.nju.edu.cn.[FROM: 114.212.220.113]
--
※ 来源:.南京大学小百合站 http://bbs.nju.edu.cn [FROM: 180.209.0.137]
※ 修改:.slijm 於 Oct 5 18:51:33 2011 修改本文.[FROM: 180.209.0.137]
标 题: 谁有彻底删号权利?这种彻底删号能说判就判吗?
发信站: 南京大学小百合站 (Wed Oct 5 18:47:27 2011)
请问站长:
我的小号sadas 被彻底删除了,那号用了至少5年了,就因为看不惯girls版主lyandlj作为
骂了他2句,就被判了彻底删号?
这种百合最高惩罚怎么他一个人就能判罚? 我查了下他除了版主好像还是投诉版站务。这
种集各项大权于一身,是不是很容易造成权利的滥用。 像我这种上百合10年的老用户,就
因为忍不住就骂了斑竹2句,就祭出百合最高处罚 彻底删号?请问是不是太儿戏了,这是
太伤我们这种这么多年喜欢百合,关心百合的老战友的心了? 不论因果,骂人是不对,这
点我承认,可年轻人谁没有冲动的时候? 百合骂人的多了去了,包括lyandlj他自己就骂
过人。 就因为我骂的是版主,就罪加好几级,直接判死刑了,还斩立决?这是不是太欺负
人了?
附判刑书,及lyandlj骂人的话,缘由证据我都给不出了,号都被彻底删除了。站长看着办
吧,不行这辈子大不了不来百合了。幸亏lyandlj不是法官啊,不然我现在就是死刑,还斩
立决了!
以下是封禁原文:
发信人: BBSOP (百合讨论区管理), 信区: Announce. 本篇人气: 23
标 题: [公告] 删除账号sadas
发信站: 南京大学小百合站 (Wed Oct 5 15:33:17 2011)
原因:MAIL粗口。
处罚:删除账号。
账号将于公告发出7天后彻底销除,
请在此段时间内用POP3方式转移信件,并及时备份Blog文章。
依据:《南京大学小百合BBS用户管理办法》
第53条 本站用户不得在本站发表带有粗口、不文明用语、人身攻击、辱骂他人的
文章,否则:
1)情节较轻的,封禁版面POST权或全POST权1-2周;
2)情节较重的,封禁全站POST权3-6周;
3)情节恶劣者删除账号。
利用谐音、外语、方言进行粗口、人身攻击的,使用隐讳粗口以及易引起
歧义的字母缩写的,在可辩识的范围内同样处理。
第70条 本站用户在信件、聊天信息中发文违反本管理办法规定的,除特别说明的
外,均比照发文违规的情况处封禁相应权限。
证据:
相关文章已备份,这里不便列出。
发信人: lyandlj (阿尔萨斯的泪), 信区: Boys. 本篇人气: 13
标 题: Re: 当一个男的真正喜欢你的时候.......求安慰!!
发信站: 南京大学小百合站 (Tue Sep 27 09:12:06 2011)
DB了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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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南京大学小百合站 bbs.nju.edu.cn.[FROM: 114.212.2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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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南京大学小百合站 http://bbs.nju.edu.cn [FROM: 180.209.0.137]
※ 修改:.slijm 於 Oct 5 18:51:33 2011 修改本文.[FROM: 180.209.0.137]
http://bbs.nju.edu.cn/bbstcon?board=sysop&file=M.1317811647.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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