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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通报】关于4月18日仙林校区球场手机被盗案件的情况
发信站: 南京大学小百合站 (Wed Apr 22 12:29:28 2015)

关于4月18日仙林校区球场手机被盗案件的情况说明兼回复“请学校给我说好的解释”

33334 (猴子)等各位网友:

感谢大家对校园安全的关心。关于大家关注的4月18日晚仙林校区球场手机被盗案件做
如下说明:

4月18日晚上22时50分,我校一名学生来我处报案,称其一部苹果牌手机在球场遗失。
据被害人描述,其于当晚在仙林校区篮球场打球,将手机和校园卡单独放在球场旁边的长
条凳子上,打球结束离开时发现手机不见。

接报后,我处工作人员立即开展工作。并于4月19日凌晨2时许,在监控录像中发现嫌
疑人身影。4月19日全天,我处工作人员通过校园监控搜寻到嫌疑人行动轨迹,并于4月20
日上午7时30分找到嫌疑人。

经调查取证,嫌疑人于4月18日晚在操场跑步,在离开操场经过篮球场的时候,发现篮
球场凳子上有一部苹果手机和校园卡。嫌疑人离开篮球场后又折返回来,并于21时50分将
手机和校园卡拿走。嫌疑人拿走手机和校园卡后,将手机收于抽屉中,并于19日使用了校
园卡消费了100余元。

4月20日上午,我处工作人员和嫌疑人进行了谈话,并对相关证据材料进行了固定。目
前,案件的处理正在进行中。关于对违纪学生的处理的流程,我处工作人员在4月20日上午
已告知被害人,在此也通报大家:对此类违纪学生的处分,需由我处对案件进行查处并固
定证据完结后,提交校学生违纪委员会进行商讨。学校在处理这样的事情中,有固定的流
程和准则,一定会严格按照《南京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包括从
轻和从重的情节,也均有详细约定。案件的发生后,我处积极查破,并于30多小时后,将
手机返还当事人。但是对当事人的处理需要一个过程,需要我们对证据链进行完善、对证
据进行固定,还需要对照学生手册并上报给学生违纪委员会进行裁决,不太可能在两三天
之内就能公布于众。这样一个详细的过程,也是本着对同学负责的态度,严谨慎重的进行
处理,但是学校一定会秉公处理。

特此说明。


保卫处
201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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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guard 於 Apr 22 12:36:09 2015 修改本文.[FROM: 114.212.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