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HigherQM2007 (高量哥的祖师爷 - 塞理斯), 信区: Pictures
标 题: 两青年残忍踢死小猫被重判 法官斥“令人不齿”
发信站: 南京大学小百合站 (Fri Jan 3 14:54:37 2014)



涉冷血踢死小花猫的其中2名青年男女案发后被捕。 香港《文汇报》数据图片
中新网1月3日电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秀茂坪顺天邨小花猫“Miu Miu”前年遭
冷血青年“当球踢”虐杀一案,其中3名被告早前在观塘裁判法院被裁定残酷对待动物罪名
成立。次被告苏柏林(23岁)及第四被告杨翘宇(26岁),2日同被重判入狱16个月,是香港同
类案件中历来最重。而报称发型师的首被告少女江嘉敏(18岁)则还柙候判。暂委裁判官戴
昭琦判刑时指动物与人类的生命同样应受尊重,法庭不会因受害者是猫只而忽视,又斥2名
被告“残酷、没恻隐之心、令人感厌恶及不齿”。

裁判官判刑时指法庭高度重视案件,同类案件在裁判法院的最高刑罚可达监禁3年及罚
款20万元(港元 下同),而本案的严重程度属于中等级别,因此分别报称无业及仓务员的次
被告苏柏林,与第四被告杨翘宇的判刑以18个月为量刑起点,但考虑到苏因吸毒而身体状
况不佳,以及杨过往没有案底,所以2人同样扣减2个月刑期,同被判入狱16个月。杨的代
表律师指杨将会上诉,希望申请保释,提出将保释金由1万增加至2万元、承诺宵禁及不离
开香港。惟裁判官以案件严重为由拒绝。

而首被告江嘉敏对毒品依赖,裁判官将判刑押后至本月16日,以等候提取感化官、戒
毒所及社会服务令报告。同案尚有一名被告叶伟杰(23岁),报称无业,因闭路电视未能拍
摄到他的样子,在疑点利益归于被告下,早前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指案中小猫没有对社会带来滋扰,3名被告纯粹为了“从施虐中取得快感”,必
须为自己的行为负上责任。裁判官又指小猫被他们在梯间踢来踢去,时间看似短暂,但被
踢后小猫进入静止状态、没有马上死去,经兽医验检后才被人道毁灭,“它当时承受的痛
苦非笔墨可以形容”。

案情指,众被告于前年11月16日,对小猫“Miu Miu”轮流狂踢长达一分钟,被一名电
讯公司推广员及一名正在倒垃圾的邻居发现,之后报警。“Miu Miu”被踢至受伤吐血及小
便失禁,未有即场死亡,最后经兽医检验后因伤重而人道毁灭。警方在2日后先后拘捕各被
告。

事件其后在互联网引发网民广泛讨论。“Miu Miu”被杀数日后,动物关注小组自发在
它遇害地点天慈楼外举行追思会,摆放小猫遗照、献花唱歌,及提倡设立动物警察,有约
百名市民参与,有人更忍不住悲泣。

--
※ 来源:.南京大学小百合站 http://bbs.nju.edu.cn [FROM: 114.212.238.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