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DoraWong (哆啦王), 信区: SummerSchool
标 题: 请提供新宿舍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合格的证明
发信站: 南京大学小百合站 (Tue Aug 26 12:00:57 2014)


尊敬的基建处、房产处领导:

作为2014级研究生,很高兴能够入住新建成的四组团17舍,在此先向为我们能够入住
新宿舍而辛勤工作的各位学校领导老师致以衷心的感谢。

新宿舍环境整洁,设施基本完备。然而,我和我的同学们普遍感觉到,宿舍内仍有明
显的装修后残留的异味,这不免引发我们对身体健康的担忧。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第6.
0.4条规定:“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必须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第6.0.21条规
定:“室内环境质量验收不合格的民用建筑工程,严禁投入使用。”上述条文均为强制性
条文,据此,我们所入住的宿舍楼应已依法通过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并符合Ⅰ类民
用建筑工程的污染物浓度限量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6条规定:“出租人应
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据此,我
们要求学校有关部门提供新投入使用之宿舍室内环境质量验收时污染物浓度检测的结果,
证明已经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从而消除我们的疑虑。谢谢!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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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南京大学小百合站 http://bbs.nju.edu.cn [FROM: 172.17.179.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