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xiaojjun (小鸡), 信区: Pictures
标 题: 如果坏人必死
发信站: 南京大学小百合站 (Thu Jun 18 15:02:31 2015)

“按照P民的意愿来修改刑法:拐卖妇女儿童的杀无赦,强奸的杀无赦,杀人抢劫的
杀无赦。

大家都感觉正义得到了伸张,坏人不敢再做坏事,坏人必死,人民安居乐业。

但是,时间长了,人们发现一个问题。

拐卖犯在拐卖的过程中一旦遇到追捕,为了逃跑方便,就会更轻易地杀掉妇孺;

强奸变少了,但是奸杀变多了;

杀人犯杀完人之后,会开始连续地肆意杀人;

抢劫犯不再会用威胁的方式取得财物,而是直接杀人再取财;

而且,不会有人自首。”

朋友圈里看到的,楼下开喷:




--
※ 来源:.南京大学小百合站 http://bbs.nju.edu.cn [FROM: 172.17.223.208]
※ 修改:.xiaojjun 於 Jun 18 15:04:45 2015 修改本文.[FROM: 172.17.223.208]
※ 修改:.xiaojjun 於 Jun 18 15:05:02 2015 修改本文.[FROM: 172.17.223.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