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HigherQM2007 (高量哥的祖师爷 - 塞理斯), 信区: Pictures
标 题: 大学毕业生啃老7年被赶:作为父母,你们有义务养我
发信站: 南京大学小百合站 (Wed Jul 30 15:25:38 2014)

据京华时报讯 今年29岁的徐青(化名)大学毕业后一直闲在家里等吃喝,还将一名女
网友带回家长期同居。面对父母劝说,他称父母有义务养自己。最近,被啃老长达7年的徐
先生和朱女士夫妻将儿子诉至海淀法院,并申请强制执行赶独生子出门。

徐先生和朱女士在1980年结婚,5年后儿子徐青出生。夫妻两人对儿子百般疼爱,徐青
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想要什么就给什么。徐青在小学时当过班长。听儿子说任务重,朱
女士便专程到学校找班主任,要求别让儿子当班长。此后,徐青考上本市一所大学,住校
不满一个月,他就提出在宿舍和同学相处不好,朱女士便让徐青回家住。

大学毕业后,徐青说找工作难,徐先生便把儿子安排到同学的公司。工作了3个月,徐
青说工作没意思,干脆辞职不干。尽管帮儿子联系过几个工作单位,但徐青总推说:“没
意思,不想干。”自己则闲在家里睡觉、上网、要钱花。



2013年,徐青在网上认识了一名女网友,他把女网友带到家里长期同居。徐先生和朱
女士从教导儿子到开始斥责,最后双方竟然升级到大打出手。徐青仍振振有词地说:“没
工作也有权利恋爱……作为父母,你们有义务养我。”

无奈,徐先生和朱女士将徐青诉至海淀法院,要求其限期腾房。海淀法院审理后判令
徐青在判决生效后60日内搬出徐先生和朱女士夫妻的房子。没想到判决生效后,徐青仍拒
不履行。最近,被啃老7年的徐先生和朱女士向海淀法院申请了强执。执行中,徐青百般阻
挠,还吼父母称:“你们就是想逼死我,我让你们断子绝孙。”

海淀法院法官认为,我国《婚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这是对“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
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该案中,徐青已成年,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但因其拒绝劳动,不愿自食其力,不
符合法律意义上的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因此,父母对“啃老族”没有抚养义务。

该案中,涉案房屋登记在徐先生名下,属于夫妻二人的财产,徐青作为有独立生活能
力的成年子女,强行占有、居住在父母房屋内,故徐先生和朱女士可要求徐青腾房。

儿子大学毕业后在家游手好闲7年,还将在网上结识的女友带回家“同居”,父
母于是将儿子诉至法院要求腾房。记者7月29日获悉,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判决支持了父母的
诉求。

做“啃老族”本来就不对,20多岁的年纪,正是奋发向上、努力工作的时候,也是积
攒经验为美好未来作铺垫、为将来反哺父母的最佳时机。这个时候不去努力工作,而把时
间全部用在睡觉、上网上,不仅是浪费时间,简直就是慢性自杀。最关键的是,这个儿子
,不仅浪费了自己宝贵的时间,还拖垮了父母的身体—父母为了这样一个儿子,不仅要操
心,还要努力工作赚钱,心力交瘁。

岁月如刀,刀刀催人老。今天的年轻人,在不久的将来也会迈进老人的行列。可以说
,今天的老人,就是明天的自己。如果不想自己老年生活过得太沉重、太不堪,就应该及
早努力,善待老人。当然,子女赡养父母,这既是道德之义,也是法律所规,并不能简单
以自己老来生活可能面临的境遇作为参照。孝敬老人重在当下,年轻人不能找任何借口免
除己责,更不应该做为人不耻的“啃老族”。

当然,靠子女自律关爱、孝敬父母是远远不够的。要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必须给
子女套上紧箍咒,从道德上倡导他们尊老敬老爱老,对“啃老族”予以曝光、谴责;另一
方面要加大对虐待、遗弃老年人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只要发生老人被子女虐待、遗弃事件
,相关政府部门、司法机关都要在第一时间及时介入,让忤逆之人得到应有惩戒。惟有这
样,尊老敬老爱老的良好社会风气才能在神州大地盛行。

最后,也要提醒为父母者,“啃老族”虽为人不耻,但有恶果必有恶因—今天这个不
让人省心的熊孩子,其实就是您从小到大太溺爱、太迁就一手打造出来的。溺子如杀子,
老鹰尚懂把小鹰推下悬崖,何况人乎?对父母而言,要让“啃老族”幡然悔悟、回头是岸
,最要紧的就是让其尽早承担起应有责任,而不是拼着老命替其扛着。否则,子女就像不
争气的“阿斗”,永远扶不起来,更不可能指望其主动站起来。(江南时报 作者:谢庆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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