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mocean (Daisy), 信区: D_History
标 题: 关于龟山化石一事的声明
发信站: 南京大学小百合站 (Wed May 6 00:12:41 2015)
代表周学鹰老师就龟山化石一事声明如下:
1.此事非本人(周学鹰,下同)学术范围,本人仅从事古代建筑的学习与研究,从未替任
何方面正式鉴定过化石,故此事自不予置评。
2.龟山村入选第三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是目前苏北地区唯一入选者),其历史文化价值
自不待言。
3.南京大学历史学院的学术声誉不得受损。因此,凡涉及本人及南京大学历史学院的任何
恶意造谣中伤,本人均保留进一步追溯的权利。
--
※ 来源:.南京大学小百合站 http://bbs.nju.edu.cn [FROM: 172.17.160.159]
※ 修改:.mocean 於 May 6 08:17:23 2015 修改本文.[FROM: 172.19.121.252]
标 题: 关于龟山化石一事的声明
发信站: 南京大学小百合站 (Wed May 6 00:12:41 2015)
代表周学鹰老师就龟山化石一事声明如下:
1.此事非本人(周学鹰,下同)学术范围,本人仅从事古代建筑的学习与研究,从未替任
何方面正式鉴定过化石,故此事自不予置评。
2.龟山村入选第三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是目前苏北地区唯一入选者),其历史文化价值
自不待言。
3.南京大学历史学院的学术声誉不得受损。因此,凡涉及本人及南京大学历史学院的任何
恶意造谣中伤,本人均保留进一步追溯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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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南京大学小百合站 http://bbs.nju.edu.cn [FROM: 172.17.160.159]
※ 修改:.mocean 於 May 6 08:17:23 2015 修改本文.[FROM: 172.19.12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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