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wz1993 (wz1993), 信区: V_Suggestions
标 题: 质疑缓考规定
发信站: 南京大学小百合站 (Wed May 20 13:31:52 2015)

张书记、陈校长、各位领导,各位老师:
近几天教务处的考试安排出来了,发现又有两门课程排到了考试周最后两天。大三狗准备
在暑期参加保研夏令营,时间上可能恰好冲突了。
我想怎么办呢?听说可以缓考,就查阅了2015年1月公布的最新《南京大学本科生课程缓考
管理办法》,发现因个人事务安排与考试时间冲突的一律不予申请缓考,瞬间心就凉了,
但是学校的规定是这样子,虽然不人性化,但是也没有办法诶,摊手。
然后我又看了一下2月公布的缓考名单,仔细想想,从字里行间发现了一些问题
1、有7位同学因为考试冲突而申请缓考,我的理解是因为教务处安排的考试冲突了,不然
根据规定也无法缓考啊。但管理办法中规定,缓考的同学的成绩只能记作90%计入总成绩。
现在问题来了,为什么我们的同学要为教务处的工作失误来买单呢?教务系统顺利选上课
了,到期末考试的时候一看时间是冲突的,要让同学为此缓考就已经不应该了,居然还要
吃掉10%的成绩,不知道老爷们是怎么想的。
2、为什么要“因个人事务安排与考试时间冲突的一律不予申请缓考”,这样子一刀切老爷
们省事了,就苦了学生,既然管理办法前面规定“如参加学校组织的出访、竞赛、学术会
议等”可以走程序缓考,那为什么学生自己参加的各种竞赛、保研夏令营之内的就不可以
呢?
3、学校管理办法的落款是12月23日,离考试周仅两周,教务处转发是1月4日,离考试周只
有1天,院系转发的就更晚了,是在1月12日,很多同学按原来的办法准备进行缓考了,却
突然发现不可以了,因为有新规定了。国家公布法律也是有一个缓冲期的,比如8月通过的
,每年1月1日再正式施行,学校如此霸道真的好吗。
所以我认为,2015年1月公布的缓考办法有许多不合理之处,这种情况下许多同学也就只能
通过生病来缓考了。大学的管理是要为学生的发展服务的,南大的三三制改革就是为学生
提供更多的发展空间,关于缓考的这一纸草率规定,以法治之表行人治之实,不仅束缚学
生发展,而且让学生不得不去弄虚作假,恶法!恶政!
我有几个建议:
1、假如教务处实在不能够排出一份没有任何冲突的考试安排表来的话,那请在选课时或者
开课两周后就注明考试时间,复旦大学等学校现在就是这么操作的,省得同学们辛辛苦苦
上了一学期课发现考试冲突,考完还要无辜被扣掉10%。
2、条文上放宽对缓考的要求,实际操作中严格执行,满足同学们的合理需求,不要逼同学
们去弄虚做假。
3、南大放假一直比较晚,在考试周安排时,最后一周的周六、周日是否就不要安排考试了

还想请教务处的老师澄清两个问题:
1、参加保研夏令营是否能够申请缓考。
2、因为缓考导致有一门核心课成绩晚出,是否会对保研资格的认定造成影响。
心情急切,言语有冒犯之处还请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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