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ilovemms (G版一哥), 信区: Pictures
标 题: 如果当时在场,你会不会出手相救?
发信站: 南京大学小百合站 (Sat May 31 03:46:57 2014)

看到麦当劳里一个女孩被活活打死,周围竟然没有人敢站出来,实在是心灰意冷。


小弟虽然身体瘦弱,但是肯定会出手相助。未必要一个打六个,可以有其他的方法。比如看到其中一个女帮凶,我会狠狠地踹一脚就跑有可能他们会停止殴打那个女孩,转过来追我。不过我跑得很快,他们想抓住我也难。或者拿起手边的饮料,泼他们一身,转身就跑。这样做主要目的是分散施暴者的注意力,不要让他们把仇恨和攻击集中到一个女孩身上。为警察到来争取时间。


但是又有一个问题,如果我在阻止行凶者施暴的时候,比如我踹断了其中一个人的腿,造
成其终生残疾,那么我是否要承担相应民事责任?会不会有见义勇为过当?又比如我用物
体敲击施暴者的后脑勺,造成其变成植物人,这样算不算防卫过当?又比如周围有人挺身
而出,和那个施暴男子搏斗,结果将施暴男子打死,这样在法律上该怎么判定?


如果你当时在场,你会不会出手相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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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ilovemms 於 May 31 03:50:18 2014 修改本文.[FROM: 135.0.14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