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zjjtyy (中书门下平章事), 信区: S_Law
标 题: “中国梦•法治梦•社区行”——记2012级�
发信站: 南京大学小百合站 (Thu Dec 5 17:51:48 2013)
“中国梦•法治梦•社区行”
——记南京大学法学院2012级法学硕士研究生党支部青岛路“社区法律讲堂”挂牌仪式暨
“12·4”主题党日活动
2013年12月4日,在第13个全国普法宣传日来临之际,南京大学法学院2012级法学硕士
研究生党支部携手青岛路社区党委在青岛路社区会议室举办了“社区法律讲堂”挂牌仪式
。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林仕尧老师、法学院研究生团总支书记研究生辅导员唐赟老师、青岛
路社区党委甘玲书记出席挂牌仪式,并分别发表重要讲话。
林书记在讲话中表示,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研究生党支部有着大量具备扎实专业
功底、思维活跃、认真负责、积极向上的研究生党员和积极分子。十八大后,习总书记明
确提出了“中国梦”的理念,在法学院学子的心中,中国梦就是法治梦,实现中华民族的
伟大复兴、国家的繁荣富强离不开社会公众法治水平的提高,对此他们能做的不仅是自身
掌握好法律专业知识,更重要的是在基层中从点滴做起,通过自己的已学知识解决群众的
疑难法律问题,真正的做到学以致用,经世济民,这也是学生党员实践为人民服务宗旨的
最好途径。“社区法律讲堂”的设立恰好是实践这一路径的崭新、有效的方式,这也是长
期以来,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研究生党支部同社区党委众多合作共建的成果汇集。
青岛路社区党委甘玲书记在讲话中也提到,社区法律讲堂的设立是双方合作共赢的良
好平台,社区居民需要来自法学院研究生同学的专业支持,以解决一些日常生活中的法律
问题,而法学院的研究生同学也能利用这个机会实践、锻炼自己的专业能力,社区法律讲
堂无疑是双方互助的最佳场所。
参加本次活动的除了2012级法学硕士研究生党员、积极分子,还有来自2013级法学硕
士党支部的党员,考虑到“社区法律讲堂”是一个长效机制,林书记在讲话中也旗帜鲜明
地提到,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党支部对于“社区法律讲堂”的服务将薪火相传,虽然研
究生同学们随着时间的推移将会一届届毕业,但对于社区的法律服务将依托社区法律讲堂
这个平台坚定不移的持续下去。
讲话结束后,挂牌仪式隆重开始,法学院党委书记林仕尧、社区甘玲书记为社区法律
讲堂进行揭牌。林书记也表示今后法学院研究生党支部将不仅会为社区居民在婚姻、财产
、医疗、侵权、劳动保护、拆迁补偿等涉法领域给予专业性的意见和建议,还会在社区党
员等方面和社区进行更广泛的合作。
十八大以来,南京大学法学院2012级法学硕士研究生党支部紧紧围绕“中国梦•法治
梦”的先进理念,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注重整合各种资源,在学校周边社区开展了一系列
卓有成效的法治宣传活动。特别是在同青岛路社区党支部的互助共建中,资源共享,合作
共赢,大量研究生党员、积极分子走进社区,为社区居民排忧释难、解答法律问题,真正
的做到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党支部社区行”的一系列举措充分贯彻了党的群众
路线实践性教育活动的主旨。
此次“社区法律讲堂”的设立,更将开启了我院法学硕士研究生党支部同青岛路社区
党委深度合作、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的新篇章。不仅拓宽了法学院法学硕士研究生党
员贴近群众、服务群众、实现“中国梦•法治梦”的路径,也为社区党员、群众、居民开
辟了一条法律服务的绿色通道,为社区普法宣传奠定了基础。
会议结束后,党员同学与入党积极分子同南京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的志愿者一道走进青
岛路社区进行了普法宣传活动,现场为社区居民解答法律问题。

林仕尧书记与甘玲书记讲话

参加会议的社区居民与同学

“社区法律讲堂”揭牌

“社区法律讲堂”揭牌

普法宣传

为社区居民解答法律问题

接待咨询

参加本次活动的同学们与青岛路甘玲书记合影
--
※ 来源:.南京大学小百合站 http://bbs.nju.edu.cn [FROM: 172.17.171.217]
※ 修改:.zjjtyy 於 Dec 5 21:41:45 2013 修改本文.[FROM: 172.17.171.217]
标 题: “中国梦•法治梦•社区行”——记2012级�
发信站: 南京大学小百合站 (Thu Dec 5 17:51:48 2013)
“中国梦•法治梦•社区行”
——记南京大学法学院2012级法学硕士研究生党支部青岛路“社区法律讲堂”挂牌仪式暨
“12·4”主题党日活动
2013年12月4日,在第13个全国普法宣传日来临之际,南京大学法学院2012级法学硕士
研究生党支部携手青岛路社区党委在青岛路社区会议室举办了“社区法律讲堂”挂牌仪式
。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林仕尧老师、法学院研究生团总支书记研究生辅导员唐赟老师、青岛
路社区党委甘玲书记出席挂牌仪式,并分别发表重要讲话。
林书记在讲话中表示,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研究生党支部有着大量具备扎实专业
功底、思维活跃、认真负责、积极向上的研究生党员和积极分子。十八大后,习总书记明
确提出了“中国梦”的理念,在法学院学子的心中,中国梦就是法治梦,实现中华民族的
伟大复兴、国家的繁荣富强离不开社会公众法治水平的提高,对此他们能做的不仅是自身
掌握好法律专业知识,更重要的是在基层中从点滴做起,通过自己的已学知识解决群众的
疑难法律问题,真正的做到学以致用,经世济民,这也是学生党员实践为人民服务宗旨的
最好途径。“社区法律讲堂”的设立恰好是实践这一路径的崭新、有效的方式,这也是长
期以来,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研究生党支部同社区党委众多合作共建的成果汇集。
青岛路社区党委甘玲书记在讲话中也提到,社区法律讲堂的设立是双方合作共赢的良
好平台,社区居民需要来自法学院研究生同学的专业支持,以解决一些日常生活中的法律
问题,而法学院的研究生同学也能利用这个机会实践、锻炼自己的专业能力,社区法律讲
堂无疑是双方互助的最佳场所。
参加本次活动的除了2012级法学硕士研究生党员、积极分子,还有来自2013级法学硕
士党支部的党员,考虑到“社区法律讲堂”是一个长效机制,林书记在讲话中也旗帜鲜明
地提到,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党支部对于“社区法律讲堂”的服务将薪火相传,虽然研
究生同学们随着时间的推移将会一届届毕业,但对于社区的法律服务将依托社区法律讲堂
这个平台坚定不移的持续下去。
讲话结束后,挂牌仪式隆重开始,法学院党委书记林仕尧、社区甘玲书记为社区法律
讲堂进行揭牌。林书记也表示今后法学院研究生党支部将不仅会为社区居民在婚姻、财产
、医疗、侵权、劳动保护、拆迁补偿等涉法领域给予专业性的意见和建议,还会在社区党
员等方面和社区进行更广泛的合作。
十八大以来,南京大学法学院2012级法学硕士研究生党支部紧紧围绕“中国梦•法治
梦”的先进理念,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注重整合各种资源,在学校周边社区开展了一系列
卓有成效的法治宣传活动。特别是在同青岛路社区党支部的互助共建中,资源共享,合作
共赢,大量研究生党员、积极分子走进社区,为社区居民排忧释难、解答法律问题,真正
的做到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党支部社区行”的一系列举措充分贯彻了党的群众
路线实践性教育活动的主旨。
此次“社区法律讲堂”的设立,更将开启了我院法学硕士研究生党支部同青岛路社区
党委深度合作、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的新篇章。不仅拓宽了法学院法学硕士研究生党
员贴近群众、服务群众、实现“中国梦•法治梦”的路径,也为社区党员、群众、居民开
辟了一条法律服务的绿色通道,为社区普法宣传奠定了基础。
会议结束后,党员同学与入党积极分子同南京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的志愿者一道走进青
岛路社区进行了普法宣传活动,现场为社区居民解答法律问题。
林仕尧书记与甘玲书记讲话
参加会议的社区居民与同学
“社区法律讲堂”揭牌
“社区法律讲堂”揭牌
普法宣传
为社区居民解答法律问题
接待咨询
参加本次活动的同学们与青岛路甘玲书记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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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南京大学小百合站 http://bbs.nju.edu.cn [FROM: 172.17.171.217]
※ 修改:.zjjtyy 於 Dec 5 21:41:45 2013 修改本文.[FROM: 172.17.17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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