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mys672313 (喜性与色,手捂足捣。), 信区: Pictures
标 题: 感觉孙维的解释蛮合理的啊
发信站: 南京大学小百合站 (Fri May 10 08:58:45 2013)




“孙维声明”曾在2005年12月30日和2006年1月13日在天涯社区发布两份澄清声明。孙维父
亲确认是孙维所发。

根据“孙维声明”2005年12月30日发布在天涯社区的声明,1997年4月2日,她被北京
市公安局14处带走讯问,警方称她是“唯一能接触到铊的学生”。1998年8月,警方宣布解
除对她的嫌疑,“他们承认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我和朱令中毒有关。”

在2005年的声明中,孙维表示她并非能唯一接触铊的学生,清华对试剂管理也不严格
,并且她与朱令没有不和,没有投毒动机。根据《新民周刊》2006年的报道,与朱令同宿
舍的孙维因为课题能接触到铊盐,并且有医生介绍,当时北京能接触铊盐的仅200人左右。
网友由此认为孙维具备获取铊的途径,同时因为和朱令同宿舍,也具备投毒的条件。

2013年4月,孙维在天涯论坛发布了一个网帖,称“我比任何人都想将真凶绳之于法。
”这是继2005年底、2006年初孙维两次发布声明后,再次对自己的“嫌疑”澄清。

孙维声明全文:

1994年我的同学朱令铊中毒,且因治疗不当导致终身致残,震惊中外。我非常同情朱
令和他的家人,也和千百万善良的人们一样,希望帮助朱令,并期望早日找出中毒的原因
。当时我也曾和其他同学一起参加了一些挽救朱令生命的活动。两年后我被卷入此案,公
安机关经过了一年多调查最终解除了对我的怀疑。

对这件事这些年来网上时有传播。许多人一直在想方设法帮助朱令,同时也愤怒地要
求缉拿和惩罚凶手,其中关于我的流言很多,但多年来我一直保持沉默。因为我相信清者
自清,对于那些先入为主的人,我就是再解释,恐怕也是“疑人偷斧”。去年网上甚至指
名道姓地说我是凶手,我当时很想站出来解释,但又考虑毕竟案子没破,朱令如何中毒仍
然是个迷。想象的空间是无限的,如果有人认定我是凶手,任何解释都会激发出新的怀疑
,引来更激烈的讨论和更多的谣言,这是被冤屈者的共同悲哀!于是我决定继续沉默。一些
了解情况的朋友气愤地想帮我反驳时,我和家人都劝阻了。

但是最近网络上关于我的谣言愈演愈烈,甚至沉默本身也成为了疑点。不断有身边的
朋友、熟人向我询问。我不可能一一解释,而且事情这么复杂,不是一句两句能说清楚的
,口口相传、断章取义又不知道会演绎出什么版本,特别是出现了心怀叵测的谎言,使我
不得已决定针对看到过的流言作一些必要的声明。

我是清白无辜的。我也是朱令案件的受害人。

事情十分复杂,涉及的人和部门很多,为了避免给别人带来麻烦或尴尬,我隐去案件
中除我和朱令之外其他人的姓名。但对牵涉到的单位和部门,我不可能完全规避,实属无
奈。

今后我不打算参与网上网下的讨论、辩论和答疑,只希望过平静而普通的生活,不被
打扰。当然我保留维护自己正当权益的权利。

我对文中提及事实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另外,我发现天涯上有两个ID,分别为“孙维”和“sunwei”,似乎注册后从未使
用过,在此声明与我无关。

一 我被无辜卷入朱令中毒案件

朱令94年底生病,一直不能确诊,一度病危,95年4月底北大的一名同学来到我们宿舍
告诉我们说朱令被确诊为铊中毒,他们收到太多的电邮回信,希望我们帮忙翻译。我和另
外两名同班同学马上去报告了系领导,并和其他几个女生一起连夜翻译。随后学校保卫处
和派出所开始了解情况,我和同宿舍、班里、系里以及文艺社团的很多人都被问询过,都
是一些了解基本情况的问题,之后两年公安再没找过我。

想不到97年4月2日,在即将毕业的前夕我突然被公安局14处以“简单了解情况,只是
换个地方”为由从实验室带走讯问,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要求我在印有“犯罪嫌疑人
”字样的纸上签名。在经过了8小时的连续突审后,他们通知家人接我回家。我以为公安还
会再找我询问一些问题,但是他们从此再没找过我。反而是我和我家人上百次地催促公安
机关尽快依法办案,查明真相,还我清白。

更奇怪的是,在公安机关询问我之后,他们于4、5月间找我的舍友们了解情况。我的
舍友们非常了解我的人品和性格,坚信我不可能做这样的事,并提出让公安广泛调查我的
人品,没想到公安的同志很为难,不肯做笔录,说:“这个要求谁提?你提,还是我提?”
这明显是带着有色眼镜进行调查。对此事的不满我们以书面形式呈交了公安机关。之后我
们咨询过法律专家,他们说尽管我国97年1月开始执行的新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实行 “无
罪推定”的基本原则,但在实践中很多办案人员还是习惯性的延用以往的“有罪推定”。
8年后的今天随着中国法制建设的进步和多起陈年冤案的曝光,“无罪推定”已深入人心,
但是1997年的情况完全不是这样的。对此我深有体会。

98年8月,公安14处宣布解除对我的嫌疑,他们承认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我和朱令中毒有
关。

二 所谓我是“学校唯一能接触铊的学生”

朱令案件至今未破,她具体是什么时间中的毒,在哪儿中的毒,怎么中的毒至今无法
查清,而导致她中毒的铊的来源也不清楚。尽管有多种可能,但有些人却只把焦点集中在
化学系实验室和宿舍。其它场合的问题我不好说,但化学系实验室的情况我清楚,有必要
在这里说明一下。宿舍的情况见四“关于我们宿舍”。

我4月2日被讯问时第一次从公安那里了解到的情况竟然是:我是唯一能接触到铊的学
生,而且实验室的“管理非常严格”。但这完全是谎言!

我绝不相信自己是唯一能接触到铊的学生,因为我帮老师做实验使用的铊溶液是别人
已经配好了放在桌上的。为此我查阅了文献,事实上化学系在实验中使用铊试剂有很长历
史了。仅我查到的论文就有若干篇,收稿日期分别为1991年10月16日(那时我还没入学),
1994年12月20日,1995年8月16日,1995年10月2日,1995年11月8日和1996年2月16日。直
到97年公安开始调查,化学系才禁止使用铊。

此外,系领导后来也说除了化学系,其他系实验室也有铊。

最重要的是学校对于有毒试剂没有严格管理,铊溶液和其他有毒试剂在桌上一放就是
好几年,实验室有时也不锁门。很多同学课余时间下实验室帮老师作实验,实验室也对外
系学生开放。做实验的时候,同学们互借仪器药品也是常有的事。这种情况多年来一直如
此,即使在朱令中毒确诊后也没有太大改善。

为了证实真相,97年4月,我哥哥独自一人(从未在清华工作、学习过,更没去过实验
楼)借了一部家用摄像机在白天工作时间到化学系实验楼,先后进了几个实验室,并从其中
一个实验室的实验台上拿了一大瓶有骷髅标记的有毒试剂,举在镜头前,把它带出实验楼
,然后又送回原处,整个过程全部拍摄下来。在随后的日子里又重复了几次,每次都无人
过问。

出于对学校的感情,我没有把录像带直接递交公安。但这个事实又对我非常重要,我
不能替学校背这么大的黑锅,于是我在97年5月5日下午4点多找到校党办,把录像放给他们
看,表示:我唯一的要求就是希望由学校自己向公安反映真实情况,说明我真的不是唯一
能够接触到铊的学生,这比较有利于维护学校的形象。

没想到,第二天(5月6日)一大早,学校实验室突然大整改,要求师生停下工作,把所
有药品严格分类管理,有毒试剂上锁,并由保卫处进行了拍摄。当时有不少人目睹,很容
易证实。

我担心学校掩盖实验室管理不严的事实,不得已只好于1997年7月18日把录像带和我查
到的文献交给公安。

1997年7月28日国家教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学校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管理工作的通
知”(教备厅[1997]13号),指出:“1995年5月,1997年5月,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先后发
生了两起学生铊盐中毒案件。除涉嫌人为作案外,铊盐未按剧毒品管理是其重要原因。”

三 学校曾扣发我的毕业证书的经过

1997年6月30日毕业典礼之前,系领导通知我,由于我被公安调查不能发我毕业证书,
并让我家人来校谈话,说学校通过官方渠道接到公安通知缓发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当
时接待我们的一位校党委领导还说“在朱令中毒的案件中,清华经过多次反思,认为校方
没有任何责任。”

我父母当即去了公安14处了解情况,没想到公安说根本没听说过孙维学籍的事,表示
:“警方只管破案,学籍管理是学校自己的事儿,和公安没关系,公安局从来没有,也不
可能向学校发这样通知的,如果真打过电话,一定会有记录的,但是我们没查到任何记录
。”

其间,我和家人曾给校党委领导写信,要求学校将缓发毕业证书的决定尽快以书面形
式通知我们并加盖公章。经多次交涉,学校坚持不给书面通知。

在我们的一再要求下,8月下旬,校党委、校办及系领导等再次在校招待所(丙所)接待
我们。我们表示学校扣发我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是没有任何依据的。校党委领导竟然说
:“现在有两条路让你选择:要么要学校承认错误,要么解决你的问题。”又说,“你想
让清华认错,是绝对不可能的!”谈话不欢而散。

之后,我们又给党委领导打了两次电话,坚持要求:学校如不发证书就应该给我们一
份不发证书的书面通知。9月29日,系领导打电话通知第二天去学校领取证书。

四 关于我们宿舍

朱令中毒后曾经有记者来采访,在她笔下我们的宿舍关系冷漠而敌视。真实情况是,
我们的宿舍生活非常快乐。我们几个舍友五年来别说吵架,脸都没红过,至今仍是好朋友
,了解我们宿舍的人都可以作证。虽然大多数记者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但经历这次采访后
,我和舍友都对媒体颇有顾虑。

我和朱令没有任何过节,但确实和另外的舍友们更亲密,主要是因为朱令交游广泛,
社会活动非常多,又是校文艺社团的积极分子,在社团的时间多,在宿舍的时间少,即使
是在朱令第一次生病后返校期间也仍然每天去文艺社团的宿舍楼煎药。

在调查朱令中毒案时,一些人(甚至有我尊重的师长)为了回避自己的责任就不惜提供
不实的情况,但是我的舍友们在公安调查我的性格、人品、和朱令的关系等问题的时候,
她们都非常客观。我至今仍非常感动!

朱令94年生病以后很长时间不能确诊,因为我母亲是医生,我还把朱令当时的症状(脱
发、皮肤疼、腿疼)告诉我母亲,让她帮着分析和打听,我母亲当时还说可别是红斑狼疮。
这些情况我的舍友们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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